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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發(fā)揮社科界服務黨委政府科學決策的“思想庫”“智囊團”作用,激勵和引導廣大社科理論工作者關注貴州改革實踐、服務決策,及時推出一批針對性可行性強的研究成果,設立貴州省“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專項課題(以下簡稱專項課題),面向全國公開申報,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目標任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和貴州省委十三屆五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在新時代西部大開發(fā)上闖新路的目標,加快建設西部大開發(fā)綜合改革示范區(qū)的定位,立足貴州現(xiàn)代化建設“三者”定位和“五期”方位,充分發(fā)揮省社科規(guī)劃課題的示范引領作用,切實為推進貴州各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學理支撐和智力支持。
二、管理單位
貴州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辦公室
三、課題指南
四、課題要求
(一)課題名稱。本公告第三條發(fā)布的選題名稱即為最終立項課題及最終研究成果的名稱,申請人可根據(jù)選題,按照聚焦重點問題、突出有限目標的原則設計研究問題和內容。
(二)研究期限。本專項課題研究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課題類別。本專項課題類別為重點課題。
(四)資助額度。視研究內容和任務等確定。分兩次撥付,立項時撥付立項資助經費,課題結項后再撥付剩余資助經費。
(五)最終研究成果形式和結項要求。視研究內容和任務等確定,以課題管理合同為準。
五、申報資格
(一)申報單位須具備的條件:①在相關領域具有較雄厚的學術資源和研究實力;②能夠履行科研和財務審計等管理職能;③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抓實全過程管理,并承諾信譽保證;④以兼職人員身份從所兼職單位申報,兼職單位須審核兼職人員正式聘用關系的真實性,承擔課題管理職責并承諾信譽保證。
(二)申請人須具備的條件:①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②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③在相關研究領域具有一定的學術造詣和科研經驗,社會責任感強、學風優(yōu)良,近五年內無不良科研記錄;④課題組成員不得多于6人,且須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簽字確認,否則視為違規(guī)申報;⑤全日制在讀碩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得領銜申請,但可作為課題組成員;⑥符合申報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員可申請,其中全脫產博士后須從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請,在職博士后可從所在工作單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請。
六、申報限定
為避免一題多報、交叉申請和重復立項,確保申請人有足夠時間精力從事課題研究,促進多出優(yōu)秀成果,特對本專項課題申報作如下限定:
(一)申請人只能領銜申請一個專項課題,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本專項課題的申請。
(二)在研貴州省社科規(guī)劃課題負責人,不得領銜或參與申請本專項課題(結項證書落款日期在2024年11月15日之前的可以申請)。
(三)不得通過變換責任單位回避前述(一)(二)條款之規(guī)定;不得將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報材料以不同申請人的名義提出申請;不得以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報材料向2類及以上基金項目(課題)提出申請;不得使用與已出版的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請;不得以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請2類及以上基金項目(課題)結項。
(四)凡在內容上與在研或已結項的各級各類課題有較大關聯(lián)的,須在《申請書》中詳細說明所申請課題與已承擔課題的聯(lián)系和區(qū)別,否則視為重復申請。
(五)凡以博士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本專項課題的,須在《申請書》中注明所申請課題與原論文(出站報告)的聯(lián)系和區(qū)別,并承諾在原論文(出站報告) 基礎上進行實質性修改,預期成果與原論文(出站報告)的重復比例不得超過 60%。申請鑒定結項時須提交原論文(出站報告)原件。
(六)《申請書》中“課題設計論證”部分總字數(shù)不超7000字;“研究基礎”部分前期相關代表性研究成果限報5項(需上傳相關印證材料,屬涉密、敏感材料的,請線下提交),與本課題無關的不得填寫,合作者需注明作者排序,否則視為違規(guī)申報。
(七)課題立項后凡以本專項課題名義發(fā)表或出版階段性成果、最終成果,均須在顯著位置唯一標注“貴州省‘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專項課題研究成果(課題編號:XXXXX)”字樣,且不得同時標注其他基金項目(課題)資助字樣。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本專項課題申請:
1.無相關前期研究成果的。
2.將申請人承擔的已結項或在研項目(課題),或與所申請課題無關的成果作為前期成果的。
3.填報待發(fā)表研究成果的。
4.“課題設計論證”明顯簡單粗糙、缺項或存在抄襲情況的。
5.《申請書》《活頁》等申報材料填報內容(包括申請人或課題組成員的基本情況、前期成果等)不實、弄虛作假,或相關成果存在知識產權爭議的。
6.《活頁》中填寫作者姓名、單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稱、發(fā)表時間或刊期等的。
7.2021年11月15日以來,被終止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省社科規(guī)劃課題的負責人,不得領銜或參與申請本專項課題;2019年11月15日以來,被撤銷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省社科規(guī)劃課題的負責人,不得領銜或參與申請本專項課題。
8.申報材料(含《申請書》《活頁》《匯總表》等)存在填寫(裝訂)錯誤、不完整、份數(shù)缺失、未簽字蓋章,以及紙質版和電子版材料內容不一致等問題的。
9.申報單位不能履行科研、財務、審計管理職能的。
10.逾期未提交申報材料的。
11.其他不符合本專項課題申請資格條件的。
七、課題受理
本專項課題實行網絡申報,申請人在線申報的同時仍需提交紙質版《申請書》《活頁》各1份,并確保線上線下材料內容完全一致。
我辦不直接受理個人申報。無賬號的申請人需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注冊個人賬號,已有賬號的申請人直接登錄貴州省社科規(guī)劃課題管理平臺(https://gzpopss.todcy.cn),在線填寫相關信息、檢查無誤并點擊提交后可下載《申請書》《活頁》,打印簽字后提交至本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活頁》無需簽字)。符合申報資格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如無管理賬號,需提前申請開通,所需材料詳見本公告附件。課題申報系統(tǒng)于2024年11月19日09:00至12月8日17:30開放,逾期系統(tǒng)自動關閉,不再受理申報。有關申報系統(tǒng)及相關技術問題,請咨詢電話:13007817627。各申報單位須于2024年12月10日12:00前完成線上審核,并按時郵寄(報送)紙質材料,具體如下。
(一)省內單位實行現(xiàn)場受理,申報材料須經申報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統(tǒng)一報送
1.現(xiàn)場受理時間
2024年12月11日09:00—12:00、14:30—17:30
2.現(xiàn)場受理地點
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qū)高新路115號貴州師范學院綜合樓12樓12-2會議室
(二)省外單位申報材料須通過郵政EMS郵寄
1.寄達截止時間
2024年12月11日17:30
2.郵寄地址
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qū)廣順路1號省委綜合辦公大樓1113室(郵編:550002,電話:0851—85892535,馮偉杰收)
(三)受理材料
簽字蓋章版《匯總表》1份(申報單位可在平臺下載后打?。?、《申請書》《活頁》各1份,并按匯總表順序擺放。
(四)紙質版《申請書》《活頁》請用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申請書》需簽字蓋章。
八、誠信紀律
(一)申報工作須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申請人須如實填寫有關內容,保證無知識產權爭議和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fā)現(xiàn)查實,取消5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公開通報批評。凡在課題申報和評審過程中發(fā)現(xiàn)嚴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除按規(guī)定作出處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
(二)獲準立項后,課題負責人在課題執(zhí)行期間須遵守相關承諾,履行本公告和課題管理合同約定的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結項成果形式數(shù)量須與預期成果形式數(shù)量一致;獲準立項的課題申請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課題管理合同文本。發(fā)表或出版階段性研究成果須按程序報批,最終研究成果須先鑒定、后出版,擅自發(fā)表或出版課題研究成果視為自行終止課題管理合同,并按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
(三)申請人不得填報待發(fā)表的成果,填報的研究成果應在知網、維普網等知名學術網站能查詢到。填報不實或填報待發(fā)表的研究成果,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
九、工作要求
(一)各申報單位要熟練掌握申報政策,嚴格審核申報資格、申報材料真實性完備性等,并逐份審核后按時上報。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按貴州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課題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本專項課題相關工作和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我辦所有。聯(lián)系人:鄒老師、馮老師;聯(lián)系電話:0851—85892535。
附件: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管理賬號開通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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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辦公室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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