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7日,松桃苗族自治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在縣城召開,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議案。
任命:
龍方恩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黃波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劉成進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
喻虹鈞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
吳欣剛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甘龍法庭庭長,
李春雨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孟溪法庭庭長,
諶堯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普覺法庭庭長;
李春波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盤信法庭庭長;
龍通達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長興法庭庭長。
免去:
龍方恩的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大興法庭庭長職務;
黃波的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甘龍法庭庭長職務;
劉成進的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世昌法庭庭長職務;
喻虹鈞的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吳欣剛的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大坪法庭庭長職務;
李春雨的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普覺法庭庭長職務;
田應召的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烏羅法庭庭長職務;
田儒吉的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孟溪法庭庭長職務;
劉偉的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職務;
舒山戀的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龍炳書的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鄧朝峰的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長興法庭庭長職務。
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1月7日